政治中心綜合報導
圖片來源:中午來開匯YT
立院民眾黨團指控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,放寬去年舉辦的「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」報名資格,開後門帶兒子特權登上東沙島。徐佳青今(11)日坦承因為一時心軟,犯下錯誤,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,但強調,監察院公文認可她未以自身職權,為了自己的兒子因人設事。
徐佳青今日於廣播節目「中午來開匯」接受主持人黃光芹專訪,談及民眾黨團先前指控「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」開後門讓未滿18歲且非僑生的兒子特權登島。去年爆料時徐佳青稱子虛烏有,但監察院已於今年6月17日依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第6條開罰。
徐佳青表示,她上週五詢問監察院後,才知道相關文書已於7月3日寄到她的戶籍地,由於她不在國內,管委會收下後轉交給她的家人,直到她7月20日返家後,她的家人已經忘記這件事,也沒告知她。最後她於上週五親自去閱卷,才清楚知道過程。
徐佳青說明,僑委會已經受海委會邀請舉辦此活動4年,前3次都因為報名人數不足未能成行,僅去年成功成行。報名資格也一直都僅限僑生與僑青,她的兒子已經出國讀書多年且有雙重國籍,屬於僑胞,符合報名資格,「不會因為我是委員長,他的身份就改變」。國人只要在出國至海外2年以上,且非留學生,都被視為僑青。
徐佳青指出,海委會去年4月份發公文予僑委會,要求在5月彙整並送出報名名單,但僑委會招生作業來不及,便拜託海委會給予兩週寬限期。根據「2025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」報名資訊,最後報名截止日設為同年6月2日。
徐佳青強調都經得起查,但她也坦承「我唯一有一件事要承認錯誤」,便是因為擔心活動報名人數不足而辦不成,便特別打電話拜託兒子來湊數,又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,簽署了那份要送交國防部審查的相關公文,「那天晚上我一時心軟,就這樣犯了這個錯誤」。
徐佳青說,監察院公文認可她並非以自身職權,為了自己的兒子因人設事,但因為她簽了相關公文,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,要被罰款10萬。她尚未繳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