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新社新聞中心報導
陸配劉女因在社群平台帳號「亞亞在台灣」發表鼓催武統言論,被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居留許可,並同步停用其健保,近日將被遣返回中國。事件延燒後,近來網路流傳亞亞在取得台灣身分後,隨即和台灣老公離婚並讓「中國老公」依親來台,對此,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公布調查結果。
近來LINE、臉書等社群平台流傳有關亞亞各類爆料,指其「成功洗人口」,在取得台灣身分後,馬上跟台灣老公離婚然後回中國再婚,讓中國老公、雙親先後依親來台;也有「恭喜亞亞全家要回歸她的祖國了,兒女及其中籍父母皆驅逐出境」等類似訊息在流傳。對此,事實查核中心向移民署查證後表示,亞亞未與台灣配偶離婚,且無申請中國親屬來台依親。
陸委會方面也表示並未有這樣的資訊。移民署說明,亞亞僅持有居留證,未取得身分證,且居留證資格也無法申請中國親屬來台依親;依照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17條規定,中國籍配偶可先申請「依親居留」,滿4年可再申請「長期居留」,再連續居留滿2年,就可申請在台定居,因此最快要6年才能取得台灣身分證。
另外,事實查核中心也引述陸配作家「上官亂」說法,她表示,陸配父母依親居留須滿足3個條件,包括必須年滿70歲,且要陸配必須先拿到中華民國公民身分,僅有居留證並無資格申請直系親屬來台居留;最後,台灣1年只有60個名額。上官亂指出,據她了解,近30多年,全台灣只先後居留過1000多位陸配父母,這表示可能1年60個的名額都沒用滿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