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府公告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26條修正案 高虹安將可順利參選連任

by yimedia1234

政治中心綜合報導
圖片來源:高虹安臉書           

上月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,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26條修正案在立院三讀通過,修正內容包括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,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,被外界解讀是立法院因人設事的「高虹安條款」,今(1)日總統府正式公告,該法條生效。

高虹安是選罷法第26條修法後第一個適用的政治人物,由於高虹安被判誣告罪二審判6個月刑期,不得易科罰金,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。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因而在立法院提案,並將易刑處分也納入選罷法第26條的修法條文中,該條文在6月13日經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修法下三讀通過。

今天(7月1日)總統府已經正式公告,該法條生效,代表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將不會出現司法上的阻礙。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26條通過後,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,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,另外增訂涉詐欺罪被判決確定者則不得參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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